龙 纪 通 报
〔2019〕10号
关于3起违法违规问题的通报
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,现将县纪委查处的3起违法违规典型问题通报如下:
1、原龙兴镇新安村党支部书记马增库违规处置村集体资产问题
2008年3月,新安村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,将蛇洞山对岸天然次生林地3,000亩承包给哈尔滨奥之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旅游开发,承包费30万元,旅游区内修路拉电等费用在承包费中抵顶10万元,剩余20万元由公司缴纳现金。在未经评估的情况下,马增库、张某某商量后决定将该地块发包,发包收入20万元已入账。2016年3月,新安村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后决定,出售林木1503株。在未经评估的情况下,马增库决定于4月1日进行公示。4月8日,因无第三方参与竞拍,郭金某按底价购买,购树款已入账。2019年5月14日,马增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2、原头站镇四合村委会主任张立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
2013年6月至2014年末期间,张立平在承包的林地内取土、堆放砂石,擅自改变林地用途,造成林地大量毁坏,未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。2015年3月10日,市森林公安局对张立平做出罚款59,363元,限期恢复林地原状的处罚。2017年,张立平与四合村签订项目区电力设备维护和管理合同,但未履行合同约定。2019年6月17日,张立平受到严重警告处分。
3、华民乡大黑村会计刘作庆违规发包村机动地问题
2016年4月,经村党支部书记王某某和村会计刘作庆决定,在未经村民代表会讨论、未评估竞价的情况下,将村机动地140亩,以每亩45元的价格发包给梁某某等12户村民,收取的承包费6,318元已入账。2019年7月15日,刘作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
上述3起典型问题表明,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仍然禁而不绝、时有发生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,切实引以为戒,自觉反对和抵制腐败问题。
中共龙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
2019年10月11日